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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清县审计局简介 德清县审计局是在德清县县长和湖州市审计局的领导下,主管全县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工作职责: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并监督执行情况,制定审计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,确定审计工作重点,并组织实施。向县政府、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,或者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,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、宏观管理措施和建议。 直接进行下列审计监督: 对县级各部门(含直属单位)和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,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。 对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,向县人民政府和湖州市审计局提出审计结果报告。 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,对国有金融机构在德清的支机构的资产、负债、损益进行审计监督。对国有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。 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、负债、损益进行审计监督。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。 对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、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、资金的财务收支,进行审计监督。 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、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,进行审计监督。 对县直各部门、乡镇领导干部、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。 其他法律、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。 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,向有关部门、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,向县人民政府和湖州市审计局报告调查结果。 对县政府各部门、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。 对社会会计中介结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。 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。 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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